企业名称由哪几部分组成
一、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:
行政区划+企业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和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1、行政区划+企业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
示例:甘肃+企帮宝+信息科技+有限公司
2、企业字号+行业+行政区划+组织形式
示例:企帮宝信息科技(甘肃)有限公司
3、行政区划+企业字号+组织形式
示例:甘肃企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4、企业字号+组织形式
示例:企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
二、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(包括自治区、直辖市)或者市(包括州)或者县(包括市辖区)行政区划名称。
内容主要来源: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七条。
●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字
一、 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:
1.有损于**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
2.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
3.外国**(地区)名称、**组织名称;
4.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;
5.汉语拼音字母(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)、数字;
6.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二、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**规范的汉字,不得使用外国文字、汉语拼音、阿拉伯数字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三、在名称中间使用“**”字样的,“**”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,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,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,如**贸易、**货运代理等。
内容主要来源: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九条、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第八、十条